4、李钢,于1968年9月出生于甘肃陇西县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父亲生前是兰州基层民警,妹妹、妹夫也均是警察。在父亲的耳濡目染下,在良好的家庭环境熏陶下,他从小就决心当一名人民警察。
5、1990年8月,部队退役后,李钢通过参加招警考试,如愿以偿地穿上了警服。从警后,他先后当过巡警、防暴警和便衣警察,无论在哪个岗位,他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从警26年来,他先后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6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7人,追回被盗抢车辆300余台,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因成绩突出,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多次被评为全市公安系统先进个人,多次受到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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