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显示,e租宝案件牵涉了众多关联平台。警方此次披露,2014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丁宁、张敏、丁甸利用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信惠鑫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等“钰诚系”公司及“e租宝”网络平台,伙同犯罪嫌疑人彭力、雍磊等人大肆编造虚假融资租赁项目,以转让融资租赁项目债权支付高息为诱饵吸收资金,涉及90余万人、580余亿元,截至案发未兑付金额近370亿元。
警方另查明,2015年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丁宁、丁甸利用安徽钰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英途财富(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英途世纪(北京)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等“钰诚系”公司及“芝麻金融”网络平台,伙同彭力、雍磊等人,以转让个人债权等项目支付高息为诱饵,编造虚假项目吸收资金,涉及21万余人、12亿余元,截至案发未兑付金额8亿余元。警方披露,上述部分资金由丁宁等人肆意挥霍、占有支配。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依法配合检法机关做好案件后续诉讼工作,继续全力追缴涉案资产,最大限度地挽回投资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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