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警调查得知,苏俊以一张真的公交卡作为母卡,用复制软件和复制机进行重复复制。
在他得知一卡通的充值限额是1000元以后,他就把他自己的公交卡充值了1000元,然后开始进行复制,前前后后制作了10余张公交卡,并将复制的卡给他的家人一人一张,待消费完后,苏俊又再次进行复制,就这样一家人周而复始地使用复制卡消费,两年时间就刷卡消费了16万余元。
“刚开始我有点不敢刷太多,后来用习惯了,就越用越多。”苏俊告诉民警,他们消费主要集中在各个能够刷公交卡的地方,比如超市、餐饮、交通等。
目前,苏俊已被新牌坊派出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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