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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爸带娃骑行穷游 你怎么看?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四部门联合颁布《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并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该意见不仅对监护侵害行为进行了界定,还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举报”,特别是学校、医院、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受到监护侵害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