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根据个人账户信息,核实到发布者的个人信息,找到这个人的。发布该图片的李某,17岁,是一名在校学生,当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时发现,他与图片中遮挡面部的男子衣着和体形都十分相似 。
但李某坚决予以否认。最终,民警在其手机QQ里发现了该图片的原件,在证据面前李某承认了照片中的黑衣男子就是自己。原来这张照片是去年4月9日凌晨和朋友聚会后拍摄的,今年11月15日,李某翻到了以前的这张照片就发了出来。
李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但因其是未满18岁的在校学生,且案发时间已过追责期,李某也在民警的训诫后,删除了图片,并在社交平台上表示了悔歉之意消除了影响,船山公安分局已对其免于治安处罚。目前,李某已经返校,民警正在查找另一男子。我们提醒广大市民,踩踏、损毁警车属于违法行为,一旦查获将进行严肃处理,希望大家不要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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