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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诗诗维权获赔4万 不信谣不传谣

考虑到被告的主观过错、侵权情节、损害后果以及昵称为“作弊先生”的凤凰网用户已经注销的情况,法院最终裁定被告应在《人民法院报》上发表向刘诗诗的赔礼道歉公告。但由于刘诗诗并未对其要求的经济损失数额提交证据加以证明,法院根据被告的过错程度、侵权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判决被告赔偿刘诗诗精神损失3万元和维权成本1万元,共合计4万元的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