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公安局官方通报截图。
警方通报显示,2017年1月19日11时40分,新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徐运柏(男,64岁,新宁县高桥镇人,2016年8月22日因涉嫌放火罪被新宁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9月5日经县检察院批准被依法执行逮捕。)在邵阳市中心医院因病治疗无效死亡。医院诊断其直接死亡原因为呼吸循环衰竭、肾功能衰竭、电解质紊乱、酒精肝硬化腹水等多种疾病。
记者了解到,警方已经于1月19日开展调查工作,依法聘请法医鉴定机构己对死者进行尸检,在法定期限内将对其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结论。
同时,警方还表示,对于徐运柏善后处理问题,将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颁发的《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处理规定》进行。相关调查结果、鉴定结论将依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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