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朝阳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通报。记者了解到,马蓉本人当天未参加庭前会议,但于庭前会议前到庭陈述了意见。
据法律人士分析,离婚官司必须至少有一次本人出席表达是否同意离婚,马蓉此前此举很有可能向法庭亲自表达同意离婚。而王宝强本次亲自出席庭前会议,也是表达了对离婚的坚决态度。在离婚案中,根据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及举证情况,法院要求原被告双方就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解除婚姻关系子女的抚养问题、被告是否存在过错及是否对原告造成精神损害进一步举证。
马蓉一方以该案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为由,向法院提出不公开审理。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其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准许。而随后进行的名誉侵权纠纷的庭前会议中,马蓉方围绕王宝强发布微博行为构成名誉侵权及给原告造成的名誉损害提交了相关证据;王宝强不认可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但未当庭提交证据,表示将在举证期限内提交,法院给予双方规定举证期限。
此外,王宝强以两案同时审理可能产生冲突为由向法院申请中止审理名誉权纠纷一案。该申请将由合议庭评议后决定是否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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