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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硕士考上事业编被解约 毕业即失业

  2016年8月17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国发〔2016〕47号),《纲要》强调,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要鼓励优先录用残疾人。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王律师在对记者分析此案时,给出的建议是当事人双方按照签订的协议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再走法律程序。

  王木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崇左市崇左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书》第五条规定: “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或因解除协议终止关系而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像崇左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随着更多力量的介入,协商似乎也在起作用。经由学院、学校与崇左市组织人才科的多次沟通后,崇左方面最终给出了两个选择:一个是让王木木继续回到原来应聘的政策研究室工作;或者到崇左市残联提供的某岗位任职。

  对话王木木:“被失业”后的艰难抉择

  眼下,王木木只要同意崇左再度“返还”的offer,依然能在短时间内解决“失业”难题,安抚家中父母。

  他出身于湖北利川农村,父母皆为农民,没有能在当地提供帮助的人脉,直到几天前,才将定好的工作“丢了”的事告诉二老,谈起父母,王木木一度哽咽……

  但他并不打算接受其中的任何一个选项。

  对他来说这场突如其来的“被失业”,让他失去的不只是一个工作机会;而是对用人单位的信任……

  “毕竟发生了这件事,我心里有疙瘩,很难再接受。”

  如果拒绝去崇左工作,他面临的更现实的问题,是如何在招聘大潮早已落幕的当下,找到一份工作。

  “现在应届毕业生的招聘期都过去了,我只能在等着跟下一波的毕业生一块找了。”

  从“被解约”至今的十几天里,王木木来往于恩施与武汉之间,除了处理被退回的档案和组织关系,他还投出了几十份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