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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驶冲卡 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中

  大桥大队加派警力控制住骆某某,并利用公安部大数据查询到,骆某某于2015年5月21日,因吸食“麻果”被咸宁市嘉鱼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查获,后被治安处罚500元;同年8月13日,又因吸食“麻果”被嘉鱼县簰洲湾派出所查获,后被治安处罚500元并在社区戒毒3年,其原先持有的A1驾驶证被注销。

  随后,大桥大队民警使用“吗啡、冰毒、K粉唾液联合检测试剂”对其进行初步筛查,结果显示吗啡、冰毒呈阳性,有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仍继续驾驶的嫌疑。

  将相关证据固定后,大桥大队民警将违法嫌疑人骆某某及随车相关物品,移送至汉阳区晴川派出所进一步办理。晴川派出所对其尿液进行检测,鉴定为甲基安非他明阳性。经连夜审查,骆某某承认,7月30日上午,他在青山区某地吸食了“麻果”和冰毒。

  经汉阳区公安分局审批,决定将骆某某强制戒毒两年。同时,大桥大队对骆某某无证驾驶、毒驾、车辆未年审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