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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妻拌嘴翻车 三个鲜活的生命就此消失

  2018年4月1日11时许,刘某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搭载其妻子和两个女儿)由古蔺县二郎镇铁桥村七组出发,沿正在修建中的古叙扶贫公路往二郎镇复陶村方向行驶,行驶中刘某某因琐事与妻子在车上拌嘴,行至复陶村七组小地名“赖子岩”处时,一不留神车辆驶出公路发生侧翻,翻滚至公路边坡下方,因坐副驾驶的妻子和坐后座的两个女儿均没有系安全带,三个鲜活的生命就此消失。

  该起特殊的交通肇事案近日由古蔺县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三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刑事处罚。考虑到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并取得被害人其他亲属的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本案中的三名被害人,一名系被告人刘某某的妻子,另两名系被告人刘某某的女儿。三人的死亡,虽然系被告人刘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交通事故所致,但亲人的离世,家庭支离破碎,同样给被告人刘某某造成了无尽的心灵创伤。故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