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2015年,湖北全省土地确权工作全面展开,基本摸清了“家底”,全省村集体资产总额达到870。9亿元。
然而,归属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不严,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日益突出的问题。除了农民承包地以外,山林、水面、建设物等其他集体资产,名义上“人人有份”,实际上,缺乏有效的实现形式,农民无法真正获得改革发展的红利。
这样的状况将会很快改变,今年8月,湖北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力争到2020年,全省基本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推进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是此轮改革的重点。省农村经营管理局局长张清林认为,经营性资产的改革,要选择具有经营性资产的城中村、城郊村和经济发达村,鼓励建立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统一运营集体资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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