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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婴遭苹果砸成重伤 索赔544万余元

  在本案中,原被告均居住在东莞市塘厦镇一小区5栋某单元。去年3月9日,住在20多层的陈某某看到家中客厅有一个被宠物狗咬过的苹果,遂拾起苹果并投入阳台上喂食宠物狗的盘中,不料苹果落至阳台台阶上,并穿过阳台护栏间空隙落下,正好砸中由姥姥抱着经过一楼的余某某头部,当即造成重伤,女婴昏迷多日不醒。

  《起诉书》显示,经法医鉴定,余某某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评定为二级伤残,截至开庭时已前后五次共计150多天住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