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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错养儿子23年 怎么回事?

  朱晓娟痛苦地告诉记者,当初正是基于对河南省高院那份鉴定结论的无限信任,她以为费尽周折终于寻回了丢失的儿子,抚平了“失子之痛”,但后来出现的变故让她的人生像遭遇到了坐过山车,此起彼伏难受不已。

  2018年9月,朱晓娟向重庆渝中区法院提交起诉书称,22年前基于对河南高院鉴定结论的无限信任,她以为找回了丢失的儿子,以为抚平了失子之痛,而后重庆的一纸权威的鉴定结论,把她早已愈合的伤口撕开一条血淋淋的口子,令她痛苦不堪。

  她说,一切都证明了河南高院当初做出的那份DNA鉴定结论是错误的,对方的错鉴行为给她造成了无法弥补、伴随终身的伤害。

  她噙泪对记者说,此事带给她的精神层面上的损害以及整个家庭命运被改写的事实,将永远无法修复和逆转,她便向重庆渝中区法院起诉河南高院,索赔经济损失195万余元,同时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2019年3月25日,渝中区法院经审查认为,她的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审理。

  5月27日,朱晓娟状告河南高院做出错误DNA鉴定报告侵权一案,在重庆渝中区法院进行证据交换及庭前调解,她索赔各类损失共计295万余元。

  5月27日上午,双方在渝中区法院进行证据交换及庭前调解。索赔金额方面,双方悬殊较大,调解未果。

  朱晓娟给记者出示了一份盖有河南高院公章的民事答辩状,上面的落款时间是5月10日。河南高院表示,他们对此高度重视,通过咨询有关专家,积极查找鉴定结论出现错误的原因。

  他们了解到,DNA指纹检测技术于上世纪90年代初引入我国,由于实验环节复杂、技术要求严格,特别是实验方法难以标准化等原因,该项技术存在局限性。自90年代中后期开始,随着PCR-STR分型技术的推广与应用,DNA指纹检测技术逐步被更加成熟的技术取代。

  他们认为,由于技术条件所限,他们1996年出具的案涉亲子关系鉴定结论错误,为此向朱晓娟深表歉意,“充分理解朱晓娟女士作为一个母亲的感受,并尊重其通过诉讼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他们“始终抱有对朱晓娟女士的深深歉意,秉持最大的诚意在诉讼全过程继续与朱晓娟女士协商、和解;尊重、接受合法公正的判决结果,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朱晓娟哽咽着说,她很想知道当年河南省高院的那份鉴定报告究竟是如何做出来的?

  看完整个事件的网友,多数都表达了对这个妈妈的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