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光脚开车出事故并非这一起
2015年5月29日下午,沪蓉高速路万州段,当时下着小雨。驾驶员小张驾车在下道匝道口发生单车事故,车与护栏发生碰撞,180度调头停在路边,车头严重受损。
事发后,执法人员对他穿拖鞋驾车,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罚款200元,记2分。
今年2月4日下午1点,江北区复盛镇渝江大道,一辆渝D牌照的汽车转弯,撞上正在施工的人行道路沿。碰撞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没有停车,而是把车向后倒了一下,继续往前开,后因右前轮胎爆裂、水箱被撞漏,被迫停了下来。
男子赤膊光脚从车上下来,引起执勤的交巡警注意。民警检查发现,驾驶室位置仅放了一双凉拖鞋,交巡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以“驾车时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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