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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收费扇耳光 黑导游必须严惩

  5人不同程度获刑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上述5人中,于某系在京注册的导游,事发后,市旅游委已经依法吊销了其导游资质。而王某和李某两名导游则在外地注册,两人所在吉林、山东两省旅游部门也吊销了二人的导游资质,并高限处罚。

  昌平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某、陈某、李某、王某和于某,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强迫交易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被告人于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其余被告人韩某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庭审自愿认罪,且被告人于某已赔偿被害人邓先生的损失,取得邓先生的谅解,陈某、李某、王某和于某还主动预交部分款项。因此,决定对5名被告人分别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韩某因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陈某、李某、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