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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不成杀人抛尸 5名嫌犯皆落网

  敲诈不成 伤人致死后抛尸

  经调查,2013年7月28日晚,曾某龙因盗窃自行车被曾某明等人殴打,并要求曾某龙打电话给亲戚朋友筹集2000元来赎人。由于曾某龙的亲戚朋友未拿钱来赎人,曾某明等人再次对曾某龙进行殴打,致使曾某龙死亡。而后,曾某明等人先将尸体搬到东湖坪村一间老屋藏匿,而后将尸体装进麻包袋并用铁线、电线绑上一块石板沉入太平镇渔珠潭桥旁深潭内。

  开闸泄洪 终现受害者尸骨

  渔珠潭面积大、水况复杂,韶关地区无专业的水下打捞队伍,致使受害人的具体下落难以确定,为案件的定性留下一个巨大的问号。为了寻找尸体,始兴警方经过多方的努力,民警在调查走访的时候从一群众处获悉,在始兴县太平镇“江口酒家”河段对面石滩上发现疑似受害人骨骸及石板。得到该线索后,警方积极协调水务部门开闸泄水,最终经过多方努力,成功找到受害人尸骨。

  虽然民警提取到了石板及周围发现的人体骨骼,但是该尸体已高度白骨化,如何证明该尸骨就是受害人?最后,经广东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死者亲属曾某和的血样和死者的牙齿、股骨进行了DNA检验鉴定:曾某和的血样所属个体与死者的牙齿、股骨所属个体符合单亲遗传关系,确定死者系曾某龙,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为案件最终定性扣上最有力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