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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民为由要求租户搬离 警方已介入

  回应:否认入室砸房

  租户周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个租房“受害者”群,备注东方华瀚“受害者”多达30人,不少人称至今退款未到账。

  记者联系了该中介当事业务员李某,他表示,租户扰民违约,但否认拆房子。当记者问起退款延期等问题时,李某回应称,租户不搬走无法退款,“我们要结算水电费,退多少钱要核算。”

  记者在市住建委网站上未查询到该房产中介的备案信息。目前,大钟寺派出所介入调查。律师:是否扰民需权威认定

  北京市国汉律师事务所李诗怀律师表示,该合同里关于“如出现扰民现象,视为违约”的约定,这里的“扰民”如何理解?当然不能由中介单方说了算,否则这个条款就沦为了中介单方面肆意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的“合法”借口。究竟是否扰民,应该由相关的执法部门,诸如环保局、城管或公安派出所等部门作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