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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捕癞蛤蟆被抓 数量巨大已涉嫌非法狩猎罪

  随后,警方依据线索找到骑摩托车的男子王某文、王某成,将他们和朱某三人一起移交给资阳市森林公安局。经查,摩托车上编织袋装有261只“癞蛤蟆”,面包车上有443只,共计700余只“癞蛤蟆”。

  资阳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邓平介绍,每年的3月至7月是四川省禁猎期,根据《刑法》第341条第二款之规定,在禁猎期狩猎的野生动物数量达到20只以上的,即非法狩猎罪,将予追究刑事责任。

  经鉴定,三名嫌疑人所捕获的“癞蛤蟆”为中华蟾蜍,且均为活体,是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所谓“三有动物”,是指有益的、有重要生态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常见的动物主要包括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共计1700多种。

  目前,朱某、王某文、王某成三人已被资阳警方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