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西陆频道 > 正文

上坟烧纸引发大火 判刑1年

  市民上坟烧纸引发32公顷大火 构成失火罪获刑:

资料图

  上坟祭奠时焚烧纸钱,不慎引燃枯草,导致森林发生一场大火,受害森林面积达32。8134公顷。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近日对被告人蒲某某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六个月。

  烧纸钱引发森林大火

  去年3月8日11时许,被告人蒲某某到重庆九龙坡区走马镇某林场坟地前祭奠。其使用打火机点燃纸钱时,不慎将附近枯草引燃,继而引发森林大火。

  随后,被告人蒲某某用电话拨打119报警。7月2日,被告人蒲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

  经鉴定,森林过火面积32。8134公顷,受害森林面积32。8134公顷。被告人蒲某某患有抑郁症,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蒲某某过失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依法应予处罚。鉴于其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予从轻处罚。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予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