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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该不该要补偿 你怎么看?

  家住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的孟先生,于10月22日晚在西安市临潼区乘坐出租车时,不慎将装有银行卡和驾照的包遗落在出租车上;由于没有打出租车的发票,也不记得车牌号码,一时间无从找寻。

  10月23日上午,孟先生接到交警部门的电话。出租车司机康先生发现他遗落的物品后,主动联系了交警部门。警方根据孟先生驾照上的信息查找到了孟先生,物归原主。不过,由于一番折腾耽误了正常营运,康先生向孟先生索取了200元作为补偿。

  记者发现,对补偿的事,当事双方各持己见。康先生认为自己为了联系失主,辗转多处寻找,耽误了正常营运,应该得到适当的误工费用。而孟先生却觉得,出租车司机捡到乘客物品后应上交出租车公司处理,而不是以此要挟乘客出钱赎回。

  网友们的看法则是褒贬不一。有的认为物质道谢是应该的,“别让好人难做。”网友“像是好长一个梦”说:“做好事就应该有奖励,这样会有更多的人做好事。”也有人持不同意见。网友“盘丝儿”说:“好事做不做在自己,但是做了好事儿要回报,这个可能会不愉快。”

  记者采访了当事人所属的西安市临潼区出租汽车管理所的管理员刘柏志。他说:“此事我们对司机进行了教育,司机同意将200元归还。”同时,刘柏志向记者表示,该管理所倡导:出租车司机捡到乘客遗落物品后,将物品直接交至公司,不承担找寻失主的义务,而由出租汽车管理所在统一平台上发布寻物启事找寻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