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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地方考核 食品安全无小事!

  负责人表示,《规定》的出台,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新的制度保障,将更加有力地督促地方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推动提升地方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负责人介绍,《规定》明确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

  ——地方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应当全面加强党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

  ——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

  ——地方各级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组织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