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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未批先建罚20万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未经过环评擅自施工

  11月8日,青海省政府回应柽柳林保护问题称,目前已决定停止柽柳移植等工作,羊曲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业主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正在组织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征求意见后的修改完善工作,在柽柳林最终保护方案未确定和柽柳保护措施未得到有效落实之前,不得下闸蓄水。

  11月9日,由环保志愿者组成的“青海古柽柳关爱联盟”发表文章称:羊曲水电站项目环评报告于2016年2月编制完成,并进行二次公示。但在青海省最近刚发布的声明中显示,羊曲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还在修改完善阶段,也就是说尚未到得到环保主管部门的批示。

  上述文章称,根据志愿者的现场调查,羊曲水电站早在2013年就已经全线开工建设。2016年10月23号,志愿者在现场看到,羊曲水电站坝肩正在浇筑,导流洞已经完工,泄洪构筑物已基本完工。

  文章还称,在青海省环保厅的官方网站上已有一则关于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处罚信息:该公司因为在羊曲水电站“三通一平”工程中环评未批先建,而受到青海环保厅的行政处罚。

  记者查询青海省环保厅官网信息,发现青海省环保厅确实于2015年7月2日对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所属羊曲水电站项目“三通一平”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

  2015年7月14日,青海省环境保护厅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当年12月31日前完成“三通一平”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而因黄河上游水电开发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书面报告青海省环保厅称,不能按期完成羊曲水电站项目“三通一平”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根据《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青海省环保厅于2015年12月24日对黄河上游水电开发建设公司给予20万元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