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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电信诈骗嫌疑犯认罪 台方将积极追赃返赃

  通报指出,由于一批台湾“金主”、骨干成员在逃,给公安机关开展查证、核实、追赃等工作带来一些困难。部分在逃“金主”、骨干成员销毁电子证据、转移赃款,一定程度影响了全案办理进度。本着有利于打击犯罪、有利于保护受害人利益、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的原则,大陆公安机关邀请台湾代表团来大陆,就案件侦办深入沟通情况,提出协助办案请求,交换有关证据材料。

  据介绍,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大陆司法机关将32名台湾犯罪嫌疑人与大陆犯罪嫌疑人同等对待,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大陆司法机关在第一次讯问时即告知台湾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台湾犯罪嫌疑人也已签署权利义务告知书;同时告知他们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台湾犯罪嫌疑人在马来西亚向大陆群众拨打电话,冒充公检法机关实施电信诈骗,大陆司法机关将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对其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