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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撤销收费站 员工:青春耗在这除收费啥都不会

  早被明文取消

  几位居民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落款时间为2009年12月8日的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公函。随后,记者通过河北省有关部门证实了这份复函的真实性。记者注意到,这份题为《关于唐山市中心城区环线项目设站收费有关事项的复函》的函件,函件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针对唐山市政府《关于唐山市中心城区环线周边三座收费站提高收费标准并延长收费年限的请示》(唐政呈〔2008〕166号)的回复,其中明确表示:对于东出口路桥收费项目,自发文之日起2个月内由唐山市政府买断其经营收费权后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