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材料起止时间重新明确
上周末,公安机关出台新措施,个税或社保证明可替代暂住证。没有暂住证的来京人员,可凭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连续缴纳6个月个人所得税的凭证,或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五险)的凭证,作为办理居住证有效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
昨日,公安再次明确了上述两项材料的细节。连续缴纳6个月的起止时间是指:申领当月的上上月前推连续缴纳6个月。也就是说,市民如果计划12月申领居住证,需要提前打出5月至10月的缴费记录。此前要求申领当月上月前推连续缴纳6个月,但因为税务和社保部门打出的缴费记录有延迟,申领当月上月的记录打不出来,所以作出更改。
另外,格式上,纳税凭证到地税所凭本人身份证自助打印,社保凭证到社保所凭本人身份证自助打印,上述两种自助打印出来都是制式盖章的凭证(印章颜色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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