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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押金做群演 应聘导演助理被骗3万余元

一年前被曝光公司 仍在继续招聘

  重案组37号探员从一名曾在类似影视公司的从业者那里了解到,这类影视公司基本都是属于“无赖公司”,应聘者发现被骗后,有些会对相关部门投诉,但这些公司依旧“我行我素”,投诉者多了就换个地点或名字继续干。

  去年4月29日,新京报《假“北影厂”收钱网招演员 自称灵感来自传销》的报道中提及,北京华艺聚星影视传媒中心以“北京电影厂演艺部”之名对外招聘,公司称应聘者需要交500元保证金才能进剧组。

  实际上,重案组37号探员发现,“北影厂”早在2000年就已正式并入中影集团,其名字也早改成了“中国电影集团北京电影制片厂”。

  一年过去了,探员了解到,该公司目前仍在以同样名义、同样手段在欺骗应聘者。其官网上还在用 “北影传媒”、“北京电影制片厂”、“北影剧组”的宣传称号,若不仔细观察,很难发现网页底部公司的真实名称。

  4月27日,重案组37号探员拨通了“北影剧组”面试报名电话,接线人员自称“北京电影制片厂”,探员表示想面试“群演”一职。对方当即回复称,第二天过来。

  次日上午,按照面试人员安排,记者来到锦秋家园,即该公司的原地址。屋内墙上贴满了电影海报和“星导”与李连杰 (微博)、甄子丹的合影,工作人员称,这些都是公司参与拍摄的电影。

  自称晓敏(化名)的面试人员,桌前的牌子显示其为多个影视艺术行业协会的专家成员。在询问一些基本信息后,她要求交800元的保证金,说是给探员拍摄照片和视频短片,并出示了一份“审核须知合同”。

  在探员签名后,对方收回并未盖公章的合同。

  “我只带了100。”探员说。

  “行,先收了。”晓敏毫不犹豫的拿了钱,并开了收据。收款方手写为“剧组筹备”。探员问为何不是公司全名,她随即在收据的收款单位处手写添加“北影”二字。

  该公司整个招聘流程、方式均与去年暗访经历相同。在去年的暗访中,探员在未缴清各类费用的情况下,被派往60公里外的怀柔南华大街找剧组报道。

  探员最终被拉到密云金沟村的一个农家院。这里住着的三十多名年轻人,自称都是从不同的演艺公司应聘而来,被转手到此做群众演员。

  探访 多家影视传媒公司 均要交钱

  重案组37号探员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上查到,当地工商部门对上述这家“北影”公司的三次行政处罚中,两次涉及虚假宣传,一次是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4月29日,辖区北太平庄工商所对该公司进行了查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北太平庄工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调查,该公司涉及虚假宣传,对外宣称北影传媒,与公司注册名称不同,借用别人名字,为了误导应聘者。北影传媒与其没有任何关系,是自己编造的名称。将对其立案调查。该公司属于多次违法,在法律处罚程度上将使用高限度处罚。

  同一时间,重案组37号探员以求职者的身份探访了朝阳、海淀和昌平的四家“影视传媒公司”,在面试环节,基本都是简单的介绍后就宣告面试通过,继而在签订合同的阶段,要求应聘者交纳证件费、食宿费等五花八门的费用,通常在800至1200元的范围内。

  重案组37号探员在网络上输入“演员 招聘”等关键词,各大招聘网站及“假官网”就会出现大量影视传媒公司的招聘信息,难辨真假。

  在名为“北京星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进行应聘时,面试人员要探员交2700元的食宿费,记者表示钱没带够。该面试人员称,若身上有贵重物品抵押,也可以保探员去剧组。

  在其他三家影视公司,探员遇到了同样的情况。

  上述曾在类似影视公司工作的从业者称,一般面试时,对方都会许诺比较好的薪资水平,先让应聘者交少量钱,之后会通知面试通过,再签合同,紧接着再编造一系列其他费用,直到你身无分文。

  张新年律师表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也就是说,凡是应聘时,需要收取任何费用的都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