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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审批致国家损失千万 充当违建“保护伞”

  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谢邦琼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五年六个月。

  纵容违建瓜分“茶水费”

  2011年,海口市政府决定征收琼山区府城镇铁桥社区林村、赵村等村集体土地用于修建琼山区滨江西安置小区1号、2号路网改造工程。

  2011年底,琼山区政府成立保障性住房周边路网土地征收和拆迁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协议签订组、审核组以及审批组。协议签订组负责对该项目征收范围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征收与拆迁工作,时任府城镇政府武装部部长的谢邦琼被任命为协议签订组副组长。

  当年12月,海口市琼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海口市顺丰房屋拆迁工程公司签订委托协议书,将南江花园暨滨江西安置小区1号、2号路网及其他路网范围内的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附属物的拆迁工作,以及拆迁对象的产权、结构等情况的调查、登记工作委托顺丰公司负责,顺丰公司指派其工作人员符某(另案处理)担任该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