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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之歌终审不侵权 不侵权!

  《五环之歌》大火后,众得公司认为岳云鹏(本名岳龙刚)未经授权擅自将《牡丹之歌》的歌词改编成《五环之歌》用于商演。同时因为这首《五环之歌》曾被用作电影《煎饼侠》的主题曲,因此投资拍摄电影的万达公司、新丽公司、金狐公司也被原告告上了法庭,认为他们四方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