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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3000万 国家粮库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获利

  原来,2013年6月下旬,伍某与有生意往来的王某商议,由王某作为中间人,找一家企业给她的米业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王某便找到粮库詹某,詹某要求伍某公司与粮库签订虚假稻谷采购合同,粮库按合同签订销稻谷的重量以每吨11元的价格收取开票费,再按双方签订合同的金额向伍某公司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方谈妥后,粮库便与伍某公司签订了一份金额为1473万元的虚假稻谷销售合同。

  为制造米业公司支付过货款的假象,粮库财务科陶某与王某分别于2013年6至7月之间多次以循环转账的方式在粮库的银行账户上走了1473万元的资金交易流水(其中粮库按每吨11元的价格扣除了58300元的开票好处费),剩余的资金均全部转回到了王某的账户中。随后,陶某在业务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以粮库为开票方向伍某公司先后开具了价税合计共计1473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7份,其中税款金额为1694601。71元。后王某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快递的方式寄给了伍某。

  专班民警通过进一步深挖发现,2013年8月初,詹某、陶某还通过同样的方式为伍某公司开具了价税合计共计1500万元(其中粮库按每吨11元的价格扣除了66000元开票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5份,其中税款金额为1725663。75元。

  目前,伍某、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