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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证明亡夫没私生子 公证为何成了添堵?

  深度探讨

  遗产继承公证成了“添堵”

  近年来,随着百姓财富的逐渐累积,遗产继承以及由此带来的公证问题已经涉及越来越多的普通民众。而遗产继承权公证收费高、手续繁琐等问题也一直广受诟病。有政协部门对继承公证进行调研发现:继承权公证目前主要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公证贵”。按照现行规定,继承权公证按受益额比例分段收取费用。公众认为这种计费标准不合理,收费偏高。

  二是“公证难”。当事人在办理继承权公证时,需要自行提供的证明材料较多,仅实事方面就细分为20项,要在社区、街道办、派出所、民政局、被继承人生前工作单位等处多次往返,还有一些证明文件难以提供,当事人因此感到不便和困扰。部门之间的登记信息条块分割现象严重,信息未能实现共享,当事人为了收集有关材料需要分别跑多个部门,程序繁琐。

  三是继承权强制公证缺乏法律依据。因此公证部门应突出公益属性。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快完善户籍、人口、婚姻、档案、信用等信息登记制度,实现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