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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维权被打骨折 精装成本漩涡

  “失言”的合同

  如果说在装修问题上,业主感受到的是愤怒。翻开合同那一刻,无力感才真正袭来。赵琪表示,签署合同时,压根不知道自己放弃了那么多权利。

  记者得到的合同资料显示,《武汉雅居乐花园认购书》签署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委托装修协议》等文件之前。其中的认购条款指出,购房者在签署本认购书时已认真阅读上述文件。但实际上,此时购房者并未看到所有文件。

  真正签订购房合同时,“短短几分钟内不停签字盖手印,密密麻麻的小字根本来不及看清内容。”业主说,后续才发现其中存在“不公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剥夺其毛坯验收结果知情权、合同撤销权,公摊按精装收费等。

  据《委托装修协议》委托事项第3点,开发商向装修公司交付房屋时,即代表购房者已经认可并接受开发商的毛坯工程;而房屋装修工程款第1点中,精装修总款按建筑面积收费。也就是说,公摊部分也是精装价。

  此外《确认书》第4条提到,业主承诺,已清晰知晓装修总价款包括装修材料,不会以存在欺诈、显失公平为由要求解除或终止上述协议。否则,业主违约,开发商有权解除购房合同。

  “但如果因此拒绝签署,按之前认购书规定,已交定金将不退还。”赵琪说。至此,一系列合同形成有利于开发商的完美闭环。更重要的是,购房者的签名与手印赫然在列,维权陷入“死胡同”。

  这一现象并非孤例。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曾指出,房地产消费领域是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的重灾区。由于商品房买卖过程信息不对称,开发商经常利用自身强势地位,通过格式合同条款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

  此外,业主还对另一问题耿耿于怀。武汉市房管局数据显示,该楼盘土地使用年限为2005年~2075年。也就是说,目前房屋产权年限剩57年,跟买房时销售声称的70年相差甚多。“但置业顾问从未提及这一点。”赵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