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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烈保护法亮剑网络恶搞 戏说丑化成网上公害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日前,陕西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叶挺将军后人诉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誉侵权纠纷一案。这是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后文简称《英烈保护法》)施行以来,由英烈家属作为原告起诉侵权者第一案。

  5月,该公司所属自媒体“暴走漫画”在《英烈保护法》实施之后,公然利用网络平台,发布一段丑化恶搞叶挺烈士作品《囚歌》和董存瑞烈士的视频,引起网友强烈谴责。5月24日,叶挺将军后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以此对那些公然亵渎英烈的相关责任人起到威慑和警示作用”。

  依法遏制网络造谣诽谤、恶搞英烈乱象,大力弘扬保护和尊崇英烈正气,《英烈保护法》如何亮剑,备受关注。

  戏说丑化成网上公害

  “我们不仅是为自己的先辈打这场名誉官司,更希望为所有被侮辱、被亵渎的英烈讨个公道。”叶挺之孙、著名导演叶大鹰表示,“暴走漫画”的行为严重违法,明知故犯挑战法律底线。

  “更令人气愤的是,他们还借‘道歉’之名炮制获得董存瑞烈士妹妹原谅的假新闻,为辱骂英烈的节目主持人‘王尼玛’出演的电影进行商业推广。这是一次又一次戏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