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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绿化带挡视线致车未让人 被罚司机起诉交警队

  李师傅因驾车未在斑马线上礼让行人,被记录交通违法,罚款100元扣3分。李师傅觉得自己冤,辩称当时站在斑马线上的行人被绿化带遮挡,他根本无法观察到。昨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司机辩解:绿化带挡住了行人

  李师傅说:“9月1日,我开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朱雀大街与大学东路路口时,在过斑马线时未停车让行人,被交警的电子眼拍下了,处100元罚款扣3分。”从电子眼抓拍的照片上看,李师傅行驶过斑马线时,一名女子站在斑马线上试图过马路,但李师傅的车并未停下。

  “交通状况是动态的,我当时在外侧车道,旁边是用来分开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绿化带。这个行人在路口处的位置和绿化带差不多在一条线上,甚至还在靠里一点的位置。我从远处驶来,在我的视线范围,这名行人完全被绿化带遮挡。”李师傅说,“我前方也有车,可视范围就更小了。当时跟着前车,行驶至路口几乎已到斑马线的位置时,我才发现该行人一动不动地站在路口绿化带旁,此时如果紧急刹车会造成追尾,只好缓慢通过斑马线。如果我远远地看到这名行人在路口过马路,我有充足的时间,肯定会停车让行。”

交警:原告行为确系违法

  昨日,在被告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碑林大队的答辩状上,记者看到,碑林大队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机动车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避让。“规定中的应当即必须的意思。”碑林大队答辩道,“原告驾车路过人行横道时,有一名女性和非机动车正在等待通过,原告未停车避让,而在短时间内直线通过,违反了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