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协助履行法定义务,农行新春支行被罚10万
鉴于新春支行拒不协助履行法律义务,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方城县法院遂于次日做出决定,以拒不协助法院执行为由对新春支行处以10万元罚款,并于同日向该行送达了罚款决定书。
新春支行接到罚款决定书后,该行行长卢秀云立即向其上级行农行唐河支行进行了汇报。唐河支行十分重视,责令责任人齐兴娜停职接受处理,并要求新春支行立即进行整改,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如何协助司法机关扣划存款进行培训。9月13日,唐河支行副行长李海林到方城县法院进行沟通,通报了对该事件的处理意见,并对其下属行新春支行拒不协助法院扣划存款的行为表示歉意,表示将积极督促新春支行缴纳罚款。
目前,新春支行积极协助方城县法院划拨了赵军账户中的存款,并缴纳罚款3万元。方城县法院将继续督促该行尽快缴纳下余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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