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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经理出售信息 非法获利37万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设的罪名。浦东法院的这起判决是《刑法修正案(九)》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以来,上海首例判决的此类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6月至8月,被告人杨某在担任某银行上海浦东支行零售业务部副经理期间,利用自己的工号或冒用其同 事的工号,登录银行个贷查询系统,非法查询并下载他人征信信息共计10000余条。随后,杨某将这些信息以每条25元至5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他人,非法 获利37。49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