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事故的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有关责任划分,目前有两种说法,第一是窨井盖本身有质量问题。如果在确定出厂质量没有任何问题的情况下,第二责任方就是窨井盖的管理方,也就是物业公司。
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客座研究员夏学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物业公司难辞其咎:“杭州孕妇窨井致死悲剧,我认为物业公司应该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我国的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的规定,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的维修养护。那么在这个事件当中,普通的住户肯定不是责任人,那么主要责任人应该是物业公司或者是前期物业公司,因此物业公司对这场悲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专家:杜绝窨井盖“陷阱”需要数字化统一管理
井盖作为城市中不可或缺的公共设施,在城市市政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井盖一旦丢失、损坏,就会成为危险的隐患。在网上浏览新闻,因为井盖破损、丢失引发人员伤亡事故的案例比比皆是。一个毫不起眼的盖子怎么就成了陷阱?城市窨井盖管理为什么这样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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