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日常生活小事引来对方侮辱谩骂,一时气愤就朝对方泼粪水。近日,临沭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侮辱他人刑事案件,被告人庞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案情回顾
事情起因于邻里矛盾纠纷,庞某与杨某系东西墙近邻,两家关系一直很好,因铺水泥路面发生矛盾,杨某经常出言谩骂庞某,导致两家关系逐渐恶化。
因杨某怀疑家门口垃圾堆被邻居庞某的丈夫点燃而在家门口谩骂,庞某知道后便找到本村的垃圾清理员即点火人王某向杨某解释,杨某却不听劝阻依然谩骂不止。
庞某感到十分气愤,遂返回家中用尿罐将大便和水混合搅拌成粪水泼到杨某及其丈夫李某身上,杨某当即倒地又哭又闹,庞某因自身有心脏病突感到身体不适前往村内卫生所打针,对杨某未再予以理睬。
事情发生后,治安网格员及村干部多次上门调解,但因杨某觉得自己受到了巨大的侮辱,提出要求庞某喝粪水以解心头之恨的过分要求,致使调解未果。泼粪水事件也在村里传的沸沸扬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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