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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书记跳楼自杀 李永胜简历

  1971年11月至1975年8月,李永胜在河南省杞县葛岗公社、县委办公室、杞县第一化肥厂等单位工作;1975年8月至1978年9月,其在郑州工学院化学工程系学习;1978后9月至1984年1月,李永胜在原开封地区计委、环保办、煤化局等单位工作。

  1984年1月至1991年6月,李永胜在开封市化工局工作,历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副科长、科长;1991年6月至1993年12月,李永胜任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开封市化工局局长助理。

  1993年12月至1998年5月,李永胜任开封市经贸委副主任;1998年5月至2001年7月,李永胜任开封市郊区区委副书记、区长;2001年7月至2003年8月,李永胜任开封市郊区区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开封市八届市委委员。

  2003年8月,李永胜任平顶山市副市长、党组成员;2006年12月,李永胜任平顶山市市委常委、副市长党组成员;2008年9月,李永胜任平顶山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2年9月,其任平顶山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2015年2月,不再担任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5年1月,李永胜当选为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2016年8月,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李永胜,因年龄原因,请求辞去平顶山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