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业绩承诺
冯小刚需补偿6821万
2015年10月,华谊兄弟为延续“明星驱动IP”模式,斥资7。56亿元收购成立仅1天的浙江东阳浩瀚影视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浩瀚”)70%股权,东阳浩瀚的明星股东包括艺人李晨、冯绍峰、Angelababy、郑恺、杜淳、陈赫。
2015年11月,华谊又以10。5亿元收购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美拉”)的股东冯小刚和陆国强合计持有的70%股权,东阳美拉当时的资产总额仅为1。36万元,负债总额为1。91万元,但估值却高达15亿元。
股权转让之时,东阳浩瀚的明星股东以及东阳美拉老股东均作出了5年业绩承诺。根据华谊年报,2018年度东阳美拉承诺的业绩目标为税后净利润不低于1。32亿元,而公司实际实现净利润仅有6501。5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因此东阳美拉老股东冯小刚需要交付6821。15万业绩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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