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帮申某确认邮件的过程中,简历数量最多的一次就达1万多份。“前期大约一周一次,后期几乎每天都有。”李某坦承,“由于抹不开面子,加上自己也想从中挣点钱。”
申某每次获取简历后会通过微信红包付给李某200元。“后来李某觉得钱少,我答应每1000份简历给他200元好处费。”申某表示,自己一共挣了将近50万,给李某的好处费差不多接近4万。
该案由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申某、李某、余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17年1月19日向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申某、李某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被告人余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应当从轻处罚。
该案未当庭宣判。
批量信息缺口催生牟利卖方市场
“我真没想到自己会触犯刑法,还请法官从宽处理。”“80后”、具有本科学历的被告人申某在庭审现场作最后陈述时非常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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