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百态 > 正文

骗拆迁款为儿买婚房 终获重刑

现年51岁的李华生,只有初中文化水平,2012年12月24日起开始担任南邵镇北邵洼村党支部书记。现年31岁的女子王某,因业务往来而与李华生相识。

李华生(左)和王显红出庭受审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4年间,李华生利用协助南邵镇政府从事北邵洼村拆迁补偿工作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土地租赁合同、虚构经营事实,骗取国家拆迁补偿资金共计518万余元。其中,王某明知李华生骗取拆迁补偿资金,仍在李华生的指使下,参与伪造土地租赁合同及合作协议书,并以被拆迁人的名义与北京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嘉公司)签订《非住宅拆迁补偿协议书》,后分得赃款10万元。

用拆迁款为儿子买婚房

涉案的8亩土地位于北邵洼村村南,2008年村民张某承租了这8亩土地,并与村委会签订了5年合同。2013年初,张某承租的土地面临拆迁,李华生就不想把这块地租给张某了。

李华生说,“因为我和王某熟识,而且作为书记,我能够确保王某听话,就提出让她替我租下这块地,还承诺待拆迁后给她一些好处,王某就同意了。”李华生代表北邵洼村委会与王某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借王某之手向村里缴纳了涉案土地租金4万元,并找人在这块土地上建了房屋等待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