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开除张国焘党籍的决定
(1938年4月18日)
张国焘已于四月十七日在武汉自行脱党。查张国焘历年来在党内所犯错误极多,造成许多罪恶。其最著者为一九三五年进行公开的反党反中央斗争,并自立伪中央以破坏党的统一,破坏革命纪律,给中国革命以很多损失。在中央发布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总路线后,他始终表示不满与怀疑。西安事变时,他主张采取内战方针,怀疑中央和平方针。此次不经中央许可私自离开工作,跑到武汉,对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总路线表示不信任,对中国革命的光明前途表示绝望,并进行破坏全国抗日团结与全党团结的各种活动。虽经中央采取各种方法促其觉悟,回党工作,但他仍毫无改悔,最后竟以书面声明自行脱党。张国焘这种行动当然不是偶然的,这是张国焘历来机会主义错误的最后发展及其必然结果。中共中央为巩固党内铁的纪律起见,特决定开除其党籍,并予以公布。
一九三八年四月十八日
根据1938年5月15日出版的《解放》第2卷第38期刊印
——《中共中央关于开除张国焘党籍的决定(1938年4月18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集》第492~第493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3月第1版。
(责编:白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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