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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开机广告不能一键关闭被判侵权 依法维持原判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理事并专家组成员,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吴景明认为:该案历经两年时间最终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而尘埃落定。这是我国第一起就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争议引起的,同时也是截止到目前第一起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的判决在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营者合法经营实现公平竞争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并将对促进智能电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就该案争议事实认定清楚,说理透彻,逻辑结构清晰,不单单是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对消费者和经营者来说,同时又是一部极好的法律教科书,对引导、支持、鼓励消费维权和规范、督促、警示智能电视生产企业合法经营都有很好的示范作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该判决生效后,不仅乐融致新应当依判决对开机广告进行整改,其他同类经营者也都应当按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进行整改,否则一旦被诉,必将遭受同乐融致新一样的败诉结果。最后希望智能电视行业所有的生产者都能以此为鉴,营造一个合理透明的营销环境和公平的竞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