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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0人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犯啥事了?

广东泓泽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铁

2021年1月22日,中国人大网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十九号)。公告提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李铁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李铁的代表资格终止。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李铁出生于1978年12月,广东阳江人,无党派人士,担任过阳春市汇鑫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广东泓泽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

公开资料显示,于志刚出生于1973年5月,河南洛阳人,2015年5月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2018年3月起任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

2021年1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于志刚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一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官网发布公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于志刚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同时,撤销其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职务。

6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宣布于志刚被“双开”。

8月18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于志刚利用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