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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雇佣兵被判死刑,俄罗斯来横的,敲山震虎

因为日内瓦公约第四十七条中明确规定,外国雇佣兵不享受成为战俘的权力,也就是要杀要剐随便,你怎么对待雇佣兵都没人管,无任何一国会替雇佣兵鸣不平。

都是为一个国家作战,雇佣兵和普通士兵有何不同?为何雇佣兵不能享受战俘待遇?

很简单,因为雇佣兵没价值。

为啥国际上所有的大国都主动签下了《日内瓦公约》?

很简单,因为这个公约对他们而言很有用。

首先,签署日内瓦公约的国家会占据道德高地,可以自称文明国家,享受舆论方面的加持。

另外,这些国家本来就是要善待战俘的,既然如此为啥不顺带着把日内瓦公约给签了。

在古代,俘虏待遇很惨,杀俘之事相当常见,反正信息不发达,把俘虏杀了也没人知道,但即便如此古人也留下了杀俘不祥的忠告。

到了现代战争时,讯息非常发达,你只要杀俘虐俘,信息就一定会被曝光。

当敌对士兵知道自己一旦被俘虏后就会遭到惨无人道的虐待乃至于杀害时,他们会选择怎么做?

当然是死战到底,而这会给你造成天大的麻烦。

因此,脑子正常的国家都一定会宣传自己善待战俘,以此瓦解对手的战斗意志,同时宣传对手虐杀战俘,以此增加己方的战斗意志。

讯息发达的另外一个好处,就是战俘具备极大的谈判价值。

俘虏一个士兵的代价远大于击杀一个士兵,当你试图活捉一个看起来已经没有反抗能力的敌方士兵时,己方士兵有可能因此产生额外的不必要伤亡。

即便冒着巨大风险成功活捉对方士兵,你也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去押运这些俘虏,把他们养好伤之后还要好吃好喝的把他们供起来。

既然如此,为何要冒着敌方士兵濒死一击的风险去俘虏?直接击毙不是更安全更省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