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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蹭车过ETC逃费191次被判刑 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涉案金额确定后,检察机关综合分析全案的事实证据,认为黄某多次利用ETC收费杆落下比较缓慢的空当,尾随前车快速闯行,在他人未发现的情况下,采取秘密的方式将本应属于收费方的财产性利益占为己有,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数额较大,应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环节,黄某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多次向检察官表达悔意:“我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到法律法规,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我自愿接受处罚,并将所欠的过路费全部缴清,从今往后再也不耍小聪明,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据了解,2020年全国推行联网收费,ETC收费已成为主要收费方式。相较于人工车道逃费,利用ETC车道逃费的手段更为隐蔽,“粗暴闯卡”“倒换电子标签”“偷蹭他人ETC卡”等逃费方式在一些地方多发,对其追缴也更加困难。检察官建议,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多部门联动,建立更加全面、更加立体的管控体系;同时,加大惩治力度,将多次列为高速公路禁入黑名单的车主纳入征信系统,提高违法成本。

检察官还提醒广大车主,高速逃费不仅严重扰乱高速公路通行秩序,涉嫌犯罪,“蹭”车冲卡行为还可能酿成交通事故,不要因为贪图小利,而阻碍了人生这趟车的前进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