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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黄牛”18个月四婚四离 法院建议将两名当事人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由于王某的行为构成重婚,秦淮法院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判决王某与丁某的婚姻无效。

法院建议将两名当事人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承办法官介绍,王某故意隐瞒已婚重大事实的行为,以及丁某并无与他人组建家庭共同生活的目的,而将结婚作为“帮助”他人规避房产限购政策、取得购房资格的方式和手段的行为,均严重违背了公序良俗和诚实信用,损害了购房等社会公平秩序,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为对上述行为做出惩戒,秦淮法院向秦淮区民政局及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将王某和丁某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并就规范婚姻登记及购房证明开具、管理工作,提出了司法建议。

法官说法

婚姻登记严重失信 将面临14项惩戒措施

实施哪些行为将被民政部门列入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名单?

承办法官介绍,根据《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规定,当事人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作无配偶、无直系亲属关系、无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虚假声明,或者故意隐瞒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等行为,将由民政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