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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家医药企被曝涉贿 修正董事长送县长股权

  谁在行贿

  至少三百家医药企业卷入贿赂案

  那么,是谁在"扮演"着行贿者的角色?

  法治周末记者在对裁判文书的查阅过程中注意到,行贿者多为医药企业及相关人员。这些相关人员中不乏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等高层人员。

  梳理结果显示,在这170份裁判文书中,涉及至少324个与医药行业相关的企业或与企业相关的个人(含部分重复累计)存在行贿行为;这些商业贿赂行为大多发生在药品或医疗器械的销售流通环节,行贿方式主要为回扣返点和违规附赠现金或礼物、为受贿人家属发放工资、节假日拜年送现金等。

  举例而言,在43份有关行贿罪的裁判文书中共计有36份裁判文书与医药行业商业贿赂有关,或许我们可以从中窥见行贿者们的"模样"。

  记者注意到,36份裁判文书中的行贿者中不乏单位行贿者;这包括但不限于山东万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药业")、六盘水济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生药业")、安龙县康庄中西药有限责任公司、连州市北湖医药有限公司等企业在内。

  一份"(2016)黔0221刑初35号"刑事判决书显示,2008年至2015年期间,济生药业在水城县供应药品的过程中,为能得到发耳镇、阿戛镇等33家卫生院采购药品的生意和能及时签字结算药品款,违反国家规定,许诺药款到账后,按销售款5%、8%或10%给予上述单位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回扣好处费,分别向夏某某、詹某某等40人行贿共计人民币1011。12万元。

  当然,在这些直接涉事的企业中,它们的高层人员亦卷入其中。

  梳理结果显示,济生药业卷入其中的高层就是其副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田某;此外,"(2016)鲁14刑终238号"刑事裁定书显示,被告人曲立红是万通药业的法定代表人,万通药业为增加公司药品的销售量,由曲立红直接负责并决定,给予10名国家工作人员以药品回扣、促销费共计人民币165064。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