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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调整停车收费 明码标价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停车不足1个计时单位将不收取费用,占道停车夜间时段延长2小时……4月28日,为落实《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市发改委、市交通委联合印发文件,明确从5月1日起,调整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计时收费有关政策,北京市停车计费政策将更加合理优惠。

  白天占道停车不足15分钟不收费

  按照调整后的收费政策,5月1日起,停车不足1个计时单位不收费,适用于北京现所有实行计时收费的停车场。其中,本市占道停车场,白天停车收费以15分钟作为1个计时单位,夜间停车收费以2小时为1个计时单位。

  而现行计费规定是,白天占道停车不足15分钟,也按15分钟来收费;夜间占道停车不足2小时按2小时收费。计费政策新政实施后,白天占道停车满15分钟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15分钟则不得收费;夜间占道停车2小时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2小时,则不得收取费用。